那是一片寧靜的夜晚,我們的女主角月穎在細細讀著白麝《恨逢君已晚》:
婉君問萬輝:
我們同居好嗎?
萬輝遲疑了一下。
婉君繼續說:
我要的只是精神的米糧
爲什麽我們不能一起同進退?
爲什麽我們不能住在一起,生活?
我們可以一邊打工,延遲畢業,用更多時間讀書
然後利用這些時間投稿,提升自己
爲什麽要學其他人逼著自己在短時間畢業,學不到東西
然後為生活忙碌?
我打算兩人住在一起,在這裡邊打工邊讀書,花四年時間
到時我們已經25歲了
由於我們彼此都在進步,所以可以以高分數一起申請去台灣留學
到那邊,我們還是邊讀書邊做工,三年時間完成碩士,那是我們已經28歲了,我們就結婚吧?
這每年打工賺來的錢,每個月個人收了RM200進保險和儲存的基金,那個時候,我們兩人已經收了RM33600(不包利息),讀完書出來,在雜誌或報社打工,一邊計劃自修博士,我們可以買一輛二手車,基金一部份的錢拿來供房子,省吃儉用的話,也夠爸媽們生活了。
三十歲,正是文人成熟期,就像一塊已經吸收了精華的海綿,黎紫書、賀淑芳、龔萬輝何嘗不是這個時候才如被啄開的玉石。
爲什麽我們要和別人一樣?
我缺的是一個願意和我做瘋狂的事的人;你缺的正是一個監督你的人
我們不是天生絕配的一對嗎?囧穎和翁婉君也是如此啊~坦蕩蕩的~
爲什麽不敢做出破例的一次?
爲什麽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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